債務舒緩計劃 (DRP) 是債務重組其中之一種方法,可以說是IVA的簡化版,其中最大之分別在於無需透過法律程序,更可與個別的債權人直接商談還款方案,使欠債人避免破產而能在新的還款方法下,重過正常人之生活,及在指定之年期間還清債項。
其實對部份欠債人來說,用DRP債務舒緩計劃來重組債務,甚至較IVA更為適合。例如欠債人的債權人(包括銀行、財務公司等)數目比較少,而該些債權人也願意接納債務舒緩計劃 (DRP),這樣,欠債人就可以選擇採用DRP這個申請費較低,申請時間較短的計劃。又例如一些從事金融業或紀律部隊的人士,由於僱主會獲通知其申請IVA,可能會導致失去工作, 所以他們一般都會選擇DRP。
首先欠債人須提供所有個人之欠債資料紀錄,經由專業人士分析。
經過分析後,DRP不像IVA需要委任代名人替欠債人擬定還款報告,另外,亦不需要聘請律師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,亦不需要上庭開債權人會議。
欠債人只需經過本公司替其擬定一份說明欠債人之還款能力 / 還款額、利率、期數及還款方式之建議,之後,本公司會分別向個別之債權人獨立提交,並直接與其商討一個能符合雙方利益之協議。整個過程大約需一個半月至兩個月時間。
協議一經落實,欠債人會與債權人簽署新的還款協議書並履行新的還款方案。直接還款給債權人。
透過DRP與債權人達成新的還款方案,使欠債人可以大大減少利息的支付,並且可以在可見的數年間償還所有債項,使欠債人減輕生活負擔,維持在合理的生活水平。
適合敏感之行業,如銀行、保險、金融及紀律部隊等。
由於DRP不需要經過律師,會計師以及不須上庭,另外,DRP成功後,不須透過代名人安排其還款,所以DRP可以省卻很多不必要的行政費,如專業人士之費用及堂費等,因此費用較IVA優惠。
DRP的還款方案是個別獨立提交債權人,不像IVA需於庭上作出表決,而表決結果需多於75%的負債比例方為成功,故此,DRP可避免庭上之骨牌效應,風險較低,成功率高。
欠債人可以避免破產,也不會有破產紀錄,更重要的是不會影響現有工作及聲譽。
IDRP 綜合債務舒緩計劃
IDRP是透過與欠債人的最大債權人商談還款方法的綜合債務舒緩計劃。在整個過程中,只要這最大債權人願意接受欠債人的還款方案,而其他債權人亦同意此方案, 最大債權人便會統一欠債人之所有欠款,從此,欠債人只需要跟據議案上之還款方法,以定息定額之形式,每月攤還所有款項給這最大債權人。IDRP之好處在於只須與最大債權人洽談,而無須與其他債權人個別談判,手續較DRP更為簡單。